各教研部及有關部門:
根據校(院)上半年工作安排,近期將開展2015年度校(院)優(yōu)秀科研成果評獎工作。現將2015年度校(院)優(yōu)秀科研成果評獎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參評成果范圍及條件
1.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,由出版社公開出版的學術著作,在高層次報刊上公開發(fā)表的較高質量的論文,以及雖未公開發(fā)表,但被省級以上領導批示的研究成果(須出具領導批示的證明材料);
2.未正式發(fā)表或未被省級領導批示的各級各類項目成果不參加評獎。
二、評審方法和步驟
1.每人限報2項(含特等獎);
2.合著成果我校人員須為第一作者;
3.學科組初評,按比例提出獎勵等級建議;
4.校(院)學術委員會通過無記名投票方式,確定獲得一二三等獎的科研成果;
5. 以個人名義在《中國社會科學》《求是》上發(fā)表的文章,以“河南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”或“豫理宣”名義在《人民日報》《光明日報》《經濟日報》理論版上發(fā)表的文章,被《新華文摘》全文轉載的文章,以及得到省委書記或省長批示的主持完成的研究成果,申報后經科研處審查,由學術委員會直接確定為特等獎。
三、申報時間要求
2016年3月21日~3月25日,以教研部為單位將申報表和科研成果原件報科研處(F407房間),電話:69686378。
評獎通知、評獎基本條件和申報表可登錄校園網下載。
科 研 處
2016年3月15日